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自2025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香港学者协会、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共同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湾区)”“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以下统称湾区项目)。大湾区大学(筹)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将湾区项目申报作为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作为我校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培育的重要平台。
一、学校简介
大湾区大学(筹)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东莞市财政投入保障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中国科学院院士田刚担任校长,现已组建物质科学学院、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先进工程学院。大湾区大学(筹)依托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2024年5月经国家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俄罗斯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开展博士后联合招收培养。
博士后科研队伍是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与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大湾区大学(筹)高度重视博士后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将博士后作为学校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中坚力量。现诚邀全球青年才俊依托申报湾区项目。
二、项目概况
湾区项目为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粤港澳大湾区特别项目,申请程序、遴选与评审过程、录取标准、博士后薪酬待遇、导师配对方式和博士后人员在港澳的生活安排与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完全相同。
入选湾区项目人员需到港澳高校博士后岗位全职工作两年,每年由广东、港澳高校分别给予资助18万元生活补贴(港澳高校每年提供约合18万元人民币的港币、澳门币)。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20人、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10人。
三、项目详情
(一)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5年计划资助不超过20人。港方发布的项目岗位需求见附件1,共336项。
1. 申请条件
(1)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获选 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澳方发布的项目岗位需求见附件2,共63项。
1. 申请条件
(1)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四、福利待遇
1.聘期2年。在获得广东、港澳高校生活补贴外,湾区项目入选者同时享有地方资助。
2.有力支持入选者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以及省、市各级科研项目;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地方政府按1∶1给予配套资助。
3.出站后留莞工作的,东莞市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
4.支持申报东莞市有关人才项目,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助、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励、医疗保障、创业扶持、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5.按属地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出站后积极推荐申请校内相关岗位。
五、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 5月1日前,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
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将于5月9日前完成审核提交,6月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2.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了解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3.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联 系 人:人力资源部 黄老师
电 话:+86-769-22898706
电子邮箱:huangjun@gbu.edu.cn
附件1: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
附件2: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